化工廠使用防爆電動葫蘆吊運工材注意事項
化工廠經常使用防爆電動葫蘆對化工原料或成品進行吊運、堆放和碼垛,它既可單獨使用,也可配合提斗構成電動提斗。常用用的防爆電動葫蘆有固定式和帶電動運行小車兩種形式。防爆電動葫蘆主體結構由三個主要部件組成:中間的卷筒裝置(包括繩輪及導輪器),機各在一端的減速器與錐形制動電動機。
防爆電動葫蘆的正確使用:
1、每天正式用錢,先試空車:
按鈕逗車:通斷靈敏可靠,按鈕標示與電動葫蘆動作一致。
限位動作:可靠、準確。
設備運轉:升降減速器聲音正常,電機制動可靠,運行小車靈活。
鋼絲繩:纏繞正常,導繩器排繩可靠,不亂繩。
吊鉤:擺轉靈活(滑輪轉動靈活,吊鉤應能水平轉動360°、吊鉤的垂直擺動180°)。
2、防爆電動葫蘆使用注意事項:
禁止超額定符合起吊、吊鉤下站人、斜吊平拉、驟然反車、限位器作開關使用。
嚴禁按額定工作制度使用,否則會降低電動葫蘆壽命,電機制動失靈及燒包。
3、合理掛鉤、起吊和摘鉤:
當制動失靈,下滑驟然加大(溜車)時,立即按升鈕而將重物緩慢引落。
防爆電動葫蘆的使用場所較為廣泛,在不同的使用場所使用時長和使用環境都大不相同,所以不管我們將防爆電動葫蘆用于何處,操作人員一定要按照正確的操作規范來操作電動葫蘆,以降低對電動葫蘆的損壞,增加使用性能和使用壽命。